要出去玩了,忘了帶Yodobashi Camera的卡,
回去目前的住處,看見的是兩個人,
基本上已經想到會是這種情況,
但腎上腺素還是不由自主的升上來。
當我拿完我要拿的東西,
我敲了房門,
「相機還我,還有我要搬走。」
她無聲的走出去把照片copy到電腦裡。
另一個人站在門邊,赤裸著上身看著我。
我拿起了她的木吉他,
「其他東西我可以不跟妳算錢,這把琴借我」
「你要幹麼?那是我的東西」
「我不管,借我」
於是我像是Eric Clapton被Yoshiki上身一般,
砸爛了她的吉他。
「為什麼要砸我的東西,一把六千塊耶」她憤怒的說著。
我心裡的OS是:我的心被妳整個砸碎了,這該怎麼算呢?
再怎麼樣,我屍骨也還未寒吧?
或許,當時我也是這樣傷害到了那位先生也說不定。
我很佩服那位先生,
可以有這麼大的包容力,
或許他們真的是天生一對,
我只是個過客,我不該這麼樣激烈。
但如果妳能體會我的痛,
為什麼就不能說
「你砸完了,心情有好一點了嗎?」
看著地上的吉他碎片,
我心裡想,
如果這樣做可以讓她徹底恨我,
把我排除在她的生活之外,
讓她不三心二意的只愛著另一個人,
或許也是功德一件吧。